一、准备材料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烟草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该表格可从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也可通过其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
- 身份证明:
- 对于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负责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交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 工商营业执照:提交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合法经营资格。
- 经营场所证明:
- 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拥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 经营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消防条件,并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 资金证明:提交与经营烟草制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如银行流水、资产证明等)。
- 其他材料:根据审批机关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提出办理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
三、受理与审查
- 受理:
- 县级烟草专卖局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查。
- 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 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烟草专卖局将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 审查:
- 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 核查内容包括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申请人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等。
- 核查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提交核查结果。
四、审核审批与发证
- 审核:审核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的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 审批: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发证:若准予行政许可,烟草专卖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期限进行烟草经营活动。
五、后续监管与变更注销
- 后续监管:烟草专卖局会对持证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 变更与注销:若持证人的经营地址或其他登记事项发生了改变,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若不再经营烟草制品业务,应办理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
-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的烟草专卖局可能对烟草证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等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因此,申请人在办理前应先了解当地政策,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遵守法律法规:申请人在办理烟草证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否则,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 积极配合工作: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积极配合烟草专卖局的实地核查和审核审批工作。若因申请人原因导致办理时间延长,将可能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经营。
以上是烟草证的办理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供您参考。